
『我們在生活中,老是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也概括承受。比如家庭裡的責任,很多不該是我們扛的,我們因為某些原因扛下來了,卻又心生怨懟。比如家人朋友犯了錯,我們在一旁又急又氣,搞得我們公親變事主,而且對方不聽勸,我們還覺得好委屈。』
當我們容易陷入「加害者 — 受害者 — 拯救者」的三角關係,並認為都是加害者的錯,受害者完全不用負責,拯救者把不願負責任的加害者的責任全部承擔起來,這其實是錯誤的。
在這個邏輯中,當受害者同時痛苦,但也可以很輕鬆的,很多人就會一直去進入受害者的角色來逃避責任,或者在原生家庭當了受害者,就把伴侶當成拯救者,希望對方來拯救對方,自己始終是難以招架、被命運主宰的一方。
但沒想到帶著這種容易受支配的性格,等到進入婚姻,伴侶又馬上成為加害者了,然後希望小孩成為拯救者,希望他來拯救自己,把未來寄託在小孩身上。此時,其實是很期待自己當初有人可以拯救自己,但沒有。
因此,也有可能伴侶變成加害者,小孩仍然是受害者,然後自己成了拯救者。希望自己現在可以拯救小孩,只要伴侶對小孩兇一點或者講話不客氣,就要跳出來批判加害者。
這樣一直循環,事情是不會有改變的。除非你願意讓自己離開這些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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